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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致仕制度与官员的退休生活

来源:人民论坛    类别:老有所乐    浏览量:...    更新日期:2023-06-02
导读:古代官员的退休制度随着君主专制的确立而产生,又随着君主个人意志的转变而不断变动,故此中国古代未产生一成不变的刚性退休制度。然而,古代的退休制度也大致形成了70岁退休的基本年限,以及退休待遇从高向低扩展,覆盖面从少向多发展的趋势。官员致仕后,便开启了退休的生活模式。但是,不同性格、不同追求的人,其退休生活各不相同。

      中国古代一般称退休为“致仕”“致事”“致政”“休致”,俗称为“请老”“告老”“乞骸骨”等。致仕的意思是将政事或官职还给君主,自己告老还乡。今天通行的“退休”一词,则源自唐代。唐代韩愈在《复志赋序》中有“退休于居”的说法。中国古代的退休制度包括退休年限、退休待遇和退休程序等。古代官员的退休制度随着君主专制的确立而产生,又随着君主个人意志的转变而不断变动,故此中国古代从未产生一个一成不变的刚性退休制度,但是,也大致形成了70岁退休的基本年限,以及退休待遇从高向低扩展、覆盖面从少向多发展的趋势。退休是官员一生的重大转折,退休生活是与宦游生涯完全不同的生活经历。

      退休条件

      中国古代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官员选拔和退休制度,规定了相对合理且富有特色的退休条件。这些条件包括官员的退休年限、官员父母的年限、退休官员的政治责任以及身体健康状况。

      官员退休年限的规定似始于西汉。先秦分封制社会实行的“世卿世禄”制度,决定官员多为世袭,因此不存在退休制度。自汉高祖刘邦开创“布衣将相格局”后,世卿世禄制度被打破。为了维护皇权统治,朝廷通过经学考试或察举征辟机制来选拔、任用官员,与之相应的官员退休制度也逐步建立。汉代官员的退休年限大致为70岁。三国时,官员致仕也遵循70岁之限。南朝齐武帝永明七年(489年),御史中丞沈渊表奏:“百官年登七十者,皆令致仕。”得到批准。这被认为是法律上对退休年限的最早规定。

      唐朝从制度上规定了官员的退休年限为70岁。宋朝规定文官年满70岁退休,曾一度规定武官退休年限延长10年至80岁,但到元佑六年又与文官拉平。明代退休年限虽有波动,但最终仍然定为70岁。《明会典》载,洪武元年,规定“凡内外大小官员年七十者,听令致仕”;至十三年(1380年),太祖又“令文武官六十以上者,皆听致仕”。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退休年限定在60岁。同时,太祖甚至准许中下级武官如指挥、千、百户、镇抚的退休年龄可以提前至50岁。但是,永乐十九年(1421年),太宗将官员的退休年龄又改回至70岁,诏令“文武官七十以上不能治事者,许明白具奏,放回致仕”。因此,明代官员60岁退休的政策只执行了41年时间。清朝官员的退休年限一般也是70岁。

      官员父母的年限,有时也是官员退休的条件。南朝宋时,如果父母到了80岁,则官员应该回家尽孝。此外,古代官员退休条件还包括政治斗争、工作责任、身体状况。政治斗争往往成为古代官员退休的因素。唐代功臣尉迟敬德居功自傲,得罪了长孙无忌、房玄龄等宰相,也受到太宗多次训斥,说有人告他谋反。尉迟敬德深感不安,才49岁便上表请休。官员的工作责任往往在考核中显现出来。明清官员每三年考核一次,京官叫“京察”,地方官叫“大计”。考核中如果有德不称职、才力不及者,以及浮躁浅陋者,都要勒令致仕。也有因工作出错,被勒令致仕的。身体状况是官员退休的另一个重要条件。唐朝规定,身体衰老的官员即使未达70岁年限,也可以退休。宋朝官员“虽未及七十,但昏老不胜其任,亦奏请之”。清朝规定,65岁以上的武职官员,如果身体确实衰迈,则休致。

虽然制度上规定了70岁的退休年限、工作责任和身体状况等条件,但是在皇权独裁的人治社会中,官员退休关键性的因素,是皇帝的个人意志。

      退休待遇

      中国古代官员的退休待遇有一定的制度性规定,但朝廷却反复强调“皆出自特恩,不为定制”,反映了皇权专制社会归功“皇恩浩荡”的本质特性。历朝历代官员的退休待遇各有不同,但基本趋势是退休俸禄由少到多,享受层级由上及下,覆盖面由寡至众。

      西汉前中期官员退休待遇没有固定的制度。只有高官退休时,皇帝才会凭自己的兴趣赏赐俸禄和钱物。景帝时第一个提出退休的石奋,按上大夫的俸禄领取退休金。至平帝时,第一次从制度上统一规定了退休待遇。元始元年(公元1年)平帝下诏:“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,年老致仕者,三分故禄,以一与之,终其身。”表明太守以上的官员退休时可领三分之一的俸禄。不过,太守之下的官员则没有退休待遇。与此相对,少数勋戚功臣则可以领全俸。东汉未循西汉平帝制度,官员退休由皇帝随意赐禄,如尚书郑均致仕时赐米千斛,后来又“赐尚书禄以终其身”。

      虽然唐朝强调致仕官“非有特敕,例不给俸”,但实际上却制定了官员退休待遇的制度。据《唐六典》载:“凡致仕之官,五品已上,及解官充侍者,各给半禄。”即五品以上的退休官员给予俸禄的一半作为生活保障。与西汉平帝制定的退休待遇相比有所提高,从三分之一提升到二分之一。但享受退休待遇的级别没有太大变化。唐代的有功之臣退休时,可得全禄。但是,六品以下的官员,只领4年的半俸,停俸后依靠耕种或出租永业田谋生。天宝九载,玄宗决定五品以下的退休官员“终其余年”都要发俸,且“永为例程”。这与平帝政策相比,又有进步,已经由上及下地覆盖。

      从宋到清,官员退休待遇经历了一个“U”形曲线,其谷底是明朝。宋朝经济发达,又推行“与士大夫共治天下”的国策,给予官员的退休待遇为历代最好和最高的。太宗淳化元年(990年)五月,朝廷制定了退休待遇,下诏颁布了《致仕官给半俸诏》,虽然也是半俸制,但并未规定“比二千石以上”或“五品以上”,而是所有职事官都享受半俸,因此覆盖面更大。这是中国退休制度上的一次重大变革。元丰五年,神宗又有新规:“致仕官有战功,曾经转两官以上者,并许发给全俸。”到了明代,官员致仕后的待遇跌入谷底,堪称历朝历代最低的。初期,除特殊情况外,退休官员都无薪俸和赏赐,仅根据级别享受不同程度的赋役蠲免待遇。自宪宗后,九卿至内阁大学士退休,逐渐形成月给米2-4石,岁拨差夫2-6人的制度,但无法与前后朝代相比。至清,官员退休后的待遇又有所上升。清代退休制度最大的特点,是规定了下层士兵的退休待遇:“八旗兵丁年老告退,无亲族可倚者,月给银一两;曾出师得有功牌者,银一两,米一斛。”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为下层士兵退休待遇作出制度性规定,表明退休待遇在由上向下扩展,覆盖面更大,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不过,它仍然具有局限性,只有无依无靠的八旗兵丁退休时才有此待遇,至于其他兵丁或有依靠的八旗兵丁,则无法同享。

      以上多是历代政府对退休待遇所作的一些制度性规定,但在执行中,往往不能完全兑现。虽然唐代天宝九载有过规定,五品以下的官员退休后发半俸终身,但实际上很难落实。杜甫从检校工部员外郎(从六品上)任上退休后,生活无着,多靠朋友接济。宋太宗时规定官员退休享半俸,但并未完全执行。宰相杜衍因为“不殖私产”,退休后生活限入困顿,只能长期借住在南京(商丘)车院中,直到去世。

      退休程序

      古代官员的退休手续,一般都是由官员自己提出致仕,有时候需要两次或三次以上,才获得批准。唐代官员退休,都必须上疏请求。宋代也实行了退休申请之制,官员致仕时,要自己提请两次,方获批准。但神宗熙宁二年,观文殿学士、吏部尚书、加赐太子少师赵槩致仕时,“三乞始从”,开创了三次请求致仕才获批准的先例。

      既然是规定官员自己提出退休申请,那么很多官员当然就拒不提请。北宋治平四年,枢密院向神宗报告:“年七十致仕,虽有著令,而臣僚少能自陈。”近已将老病昏昧、不曾显立劳效、有过错的官员“直除致仕”,并建议今后任用“年七十以上”的大使臣时,都要让他们赴枢密院来考察。如果是“年老、昏昧、病患”以及考察上有问题,都要“具姓名取旨,直除致仕”。获得批准。官员如果70岁不提出退休申请,会遭到弹劾。

      官员提出退休后,必须经过皇帝批准才能生效。皇帝对待官员提出的退休申请,根据自己的意志和需要加以定夺,或者批准,或者挽留。明朝虽然规定官员70岁退休,但又规定“其有特旨选用者,不拘此例”。“特旨选用”成了皇帝挽留自己信任的高官的常用手段。面对一些官员主动要求退休的情况,皇帝可能要求甚至强迫官员留任。

      皇帝是否批准官员退休,还要考虑到官员队伍的整体状态。官员任用和退休必须做到相对平衡,有进有出,官员队伍才能既保持稳定又具有生机;只进不出,或只出不进,都会造成队伍失衡。一般情况下,官员想要留任,而不愿致仕,皇帝需要逼其退休。但也有少数时候,官员致仕成风,则会引起治理危机。

      退休生活

      官员致仕后,便开启了退休的生活模式。但是,不同性格、不同追求的人,其退休生活各不相同。

      第一,做官后遗症笼罩下的退休生活。有些官员退休后,会出现做官后遗症。西汉石奋归家后,人虽退了休,但心仍在官场上。每岁节令都积极地赴朝参会,“过宫门阙必下车趋,见路马必轼焉”。他的子孙担任小吏,回家看望他时,石奋“必朝服见之”,从不喊他们的小名。子孙有过失,就对着饭桌绝食,搞得子孙愧疚自责,请求里中长老出面调解,子孙肉袒谢罪,石奋这才表示原谅。子孙只要是到了戴冠的年龄,每次宴会必须整整齐齐地正冠而坐。皇帝每次赐食于家时,石奋“必稽首俯伏而食”,好像皇帝就在眼前。石奋把家当作官场,完全没有家人之间温馨随和的氛围。

      第二,失去权力的困苦生活。有些官员退休后,失去权力,也没有了庇护,可能被权贵所迫害。明洪武八年,翰林待制王僎致仕后,其子王弘为龙江递运所官吏。丞相胡惟庸家人乘舟经过江上,与官船相碰,引起纠纷,胡家人回去就向胡惟庸告状。胡惟庸大怒,把王弘关了起来,要罚他款。王僎过来处理,见儿子家贫无钱,于是自己在京师教授学生,用学费来为儿子付罚金。胡惟庸被杀后,王弘得以解困,王僎才得以回家。

      第三,富有雅趣的悠闲生活。官场奔竞无穷已,难得浮生半日闲。有些官员对退休生活充满向往。北宋元丰五年,太尉文彦博留守西都,当时富弼在司徒任上致仕。文彦博召集洛阳年高德望的公卿大夫们成立耆英会,仿照唐代白居易的九老会,在资圣院建了栋大厦叫耆英堂。先由文彦博主持,前往富弼家中举行宴聚,然后再由富弼主持,再到尚未宴聚的下一家,以次递进。洛阳多名园古刹,有水竹林亭之胜。诸老鬓眉皓白,衣冠甚伟,每宴集,引起众人围观,成为洛阳盛事。有些致仕的士大夫,把住所营建得非常雅致,有一种归隐山林的感觉。例如,唐代郑薰以太子少师告老致仕后,称居所为“隐岩”,植松于庭,自号“七松处子”。

      第四,亲人相守的田园生活。辽朝末年,官拜金紫崇禄大夫的马直温退休时,其妻表示庆贺,称结婚逾50年,青丝变白发,故乡的田地和菜园都快荒芜了,现在既已退休,夫妻正好“携手东归,渔阳山水,自古清秀,乐时娱燕,斯于偕老,岂不美欤?”于是夫妻二人相携还乡莳弄菜园。明朝景泰初年,76岁的南京吏部尚书魏骥致仕回乡后,杜门教子孙耕读,成为乡邦楷模。

      第五,发挥余热的充实生活。很多退休官员回到家乡后,都能够发挥余热。有的向朝廷建言。明洪武时,已经退休的晋府长史桂彦良,奏上“开经筵”等“太平治要”十二策。有的在家乡办学授徒,传播知识和文化。有的则在家专心著书。唐末,枢密使严遵美致仕后,专心撰著了《南北司治乱志》。清代王鸣盛和钱大昕郎舅俩退休后,都移居苏州,专心致志地撰写著作,分别写成了《十七史商榷》和《廿二史考异》,为学术作出了巨大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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